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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防水工程质量管理,提升住宅工程品质,近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住宅工程渗漏防控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关于加强住宅工程渗漏防控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解读
一、修订文件的背景
防水要求是房屋建筑工程最基本的使用功能要求。渗漏问题不仅影响居住的舒适度和幸福感、影响房屋品质,长时间严重渗漏还影响结构耐久性。为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我委于2018年出台了《关于加强住宅工程渗漏防控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经过近三年的运行,一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另一方面也暴露了一些问题,针对此情况,我委对《关于加强住宅工程渗漏防控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进行修订。
二、主要依据
1、《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
4、《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
5、《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 16);
6、《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 298);
7、《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
三、主要内容
文件共有四节内容。
第一节围绕防水工程专项设计方面明确四点措施要求,包括:深化防水工程章节技术要求、推广防水工程节点先进做法、地下室抗浮稳定要求、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第二节围绕施工过程管理方面明确六点措施要求,包括:完善防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施工质量管理责任、强化进场防水材料质量控制、推行样板引路制度、严格按设计和标准要求施工、认真做好工序交接验收等。
第三节围绕防水工程专项检查和渗漏检验工作明确两点要求,包括:外墙保温层防水检验和验收环节的防水渗漏检查的具体检验内容及要求。
第四节围绕质量监管方面明确市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管机构的管理要求。
原文链接: http://sjw.nanjing.gov.cn/njscxjswyh/202106/t20210630_30224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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